第02: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邮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的通告(第一阶段)

  近年来,道路柴油货车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日益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决定对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第一阶段限制通行的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二、限制通行范围:高邮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起运堤东路(含),东至捍海路,北起秦邮路、国雄路,南至捍海路区域内的道路及公共广场。

  三、限制通行时间:全天24小时。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规定的限行区域设置(调整)交通标志;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教育园地
   第04版:身心健康
房屋招租公告
欢迎市民成为临时“快递小哥”
推动“两业”融合 助力企业发展
卸甲打造生态河道扮靓乡村容颜
高邮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的通告(第一阶段)
公房出租公告
市妇保院开展2022年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高邮报综合新闻02高邮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的通告(第一阶段) 2022-12-29 2 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