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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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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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与医疗机构签订工伤服务协议——
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 孙淑雯  记者 杨晓莉)日前,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举行全市工伤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仪式。签约仪式上,社保中心与市人医、市中医医院、市二院等医疗机构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据悉,当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0.8万人。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实施协议管理,是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按照布局合理、方便救治的原则,与全市城乡21家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工伤职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工伤医疗服务。据了解,工伤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8方面67条,就双方的职责义务等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市人社部门将全面履行对服务机构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推动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仪式上,各医疗机构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协议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职工得到及时必要的救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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