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俞宁 记者 孔令玲)“我们抽查了18家企业,对企业的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2022年上半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推进信息公开,更高效地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随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发布,自行监测已成为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本次监督检查就重点抽查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扣除 2021 年已监督检查的企业)。检查人员检查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以及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抽查了监测指标、频次、排放标准、分析方法、质控措施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台账。为保证监测方案实施的真实性,检查人员还现场勘察了监测方案中的监测点位是否准确、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
检查中,企业负责人签署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抽查问题事实确认单》,承诺持续性开展自行监测,及时整改。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检查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沟通交流,针对重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自行监测更为高效,保障企业安全绿色生产。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我市排污许可发证企业数量动态更新情况,常态长效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定期跟踪企业自行监测实施进展,做到领证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更好地落实监管责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