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吉哲 记者 文正)日前,记者从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经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适度调整,我市遵照执行。该调整政策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