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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7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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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区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倡导不烧斗香社会新风尚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通讯员 李海军 徐锴)26日,记者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2022年,市区将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措施,同时大力倡导不烧斗香社会新风尚,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环保、祥和的优良环境。

  自2018年2月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市民全力配合下,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环境卫生有效改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共建绿色家园,2022年市区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倡导不烧斗香社会新风尚。据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市区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南外环、东至捍海路(东外环)、北至北外环。除上述区域外,还有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去年市公安部门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处罚3人。公安部门倡议:禁放区居民应主动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和烧斗香行为,积极监督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爱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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