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曹 勇为高邮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濮国华为高邮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王海生为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高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 铖为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高邮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谭 旭的高邮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国平的高邮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夏瑞林的高邮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仲崇明的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