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黄建华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志文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启勇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传勇为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 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 政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 玮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范协斌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马宝元的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金玉波的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范启勇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嵇晓红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 军的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