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倪文才
夏之芳(1689-1746),字筠庄,号荔园,高邮人。雍正元年(1723)考中进士,先后担任翰林院编修、都察院浙江道监察御史等职。雍正六年至八年(1728-1730)任巡台御史,兼理台湾学政。《清代巡台御史巡台文献》(九州出版社出版)中汇编了夏之芳14份奏折、2篇序文和139首诗词。结合其他史料研究这些文献,我发现夏之芳巡台两年,很有建树,政声颇佳。可以说,夏之芳为台湾地区的社会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派遣巡史巡察台湾是清前期治台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制度始于康熙末年至乾隆朝后期结束,实行了六十多年,前后派出满汉御史47人。
康熙六十年(1721)四月,台湾爆发朱一贵起义,起义者迅速攻占台湾府城,闽浙总督觉多满保调派水师提督施世骠、南澳总兵蓝廷珍等率兵渡海镇压。事平之后,康熙帝对台湾“官员平日并不爱己,但知图利苛索”,事发时又率先弃城逃跑的行为大为不满。为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加强对台湾这一重要地方的治理,康熙于同年十月,谕令:“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员,前往台湾巡查,此御史往来行走,彼处一切信息,可得速闻,凡有应条奏事宜,亦可条奏,而彼处之人皆知畏惧。”后经九卿详议,定为“每年派满、汉御史各一员,前往巡察,一年更换”。巡台御史制度从此确立下来。夏之芳与赫硕色(满洲正红旗,举人,吏科掌印给事中)为第六任巡台御史(雍正六年),夏之芳获御赐貂皮、手珠、紫金锭、荷包各数事。期满后二人又奉旨留任一年。
巡台御史作为“钦差大臣”,主要职能是查察地方情形,据实向皇帝奏报,使地方官员不致因台湾孤悬海外,“天高皇帝远”而蒙混欺瞒,胡作非为。御史巡视台湾,“至则厘核案牍、查盘仓库、阅视军伍、周巡南北疆圉边陲,据实以告”。此外,地方上的风旱水灾、雨水情形、收成分数、米谷价格等各种日常情况也须时时入奏。至于地方上的重大事件,如械斗、民变及各种刑事案件等,更是巡台御史奏报的主要内容。除了反映上述情况外,御史的职能中还有更积极的一面,即条陈奏事。如对地方官员的失职或不法行为进行纠参弹劾;针对地方的施政措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求兴利除弊。夏之芳巡台期间,认真履行御史职责,积极作为,留下了许多政声业绩。
条陈奏事 履职尽责
纵观夏之芳和赫硕色的14份奏折以及有关史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二位巡台御史是非常敬业的,台湾雨水情形、米谷价值、看操日期、各地事宜等等上奏得清清楚楚。其中有两份奏折,是向朝廷提出自己的建议,还有一份弹劾奏折,都被朝廷采纳。
一是关于委派官员赴台实习预用问题。台湾远隔重洋,官员每有升迁离任,新委派的官员往往不能立即赶到,以致官职缺位,贻误大事。夏之芳与赫硕色认为,似此海疆重地,难容一日无官。与其出缺临时委署,不如预行派员实习。他们在雍正七年(1729)三月十六日奏折中说:“可否于本省拣发人员内,令该督、抚选其老成廉干者,预发一二人,令其先驻台郡,给以本职额俸,平常无事,凡地方人情、风土既可亲切见闻,或有要紧公务,听道、府委派协办。一遇有升迁事故离任之缺,即奢署理,试看果能胜任。该道、府申详督、抚,酌量题请实授……如此庶可免海上羁迟之弊,而该员练习既久,人地相宜,于地方公务,或可无误矣”。雍正硃批:“此条亦是,与督、抚商行可也”。谕令福建总督高其倬照此办理。从此有了委派官员赴台实习预用制度。
二是关于扩增建置问题。台湾归清之后,大陆民众渡台者日多,岛上的开发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到康熙后期,一府三县(台湾府、凤山县、诸罗县、台湾县)的行政区划已不能适应土地开发迅速发展的需要。雍正元年(1723)五月,首任巡台御史吴达礼根据地方官员建议,奏请:“诸罗县北半线地方,民番杂处,请分析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其淡水(今新北市淡水区)系海岸要口,形势辽阔,并增设捕盗同知一员。”朝廷批准,新析出的县名曰“彰化”。雍正八年,夏之芳与赫硕色,进一步奏请朝廷,将淡水同知移驻竹堑(今新竹县),并在彰化县添设巡检三员。彰化县、淡水同知以及北路各巡检的设立,加强了政府对该地区的有效管理,对加快台湾中、北部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弹劾凤山知县彭之昙。雍正七年,凤山知县领佃民侵入生番界内开水灌田,遭生番杀伤14人,后生番又行潜出杀伤熟番7人。后经督抚派兵进山搜捕数次,擒获杀人凶犯,才得以平息。夏之芳与赫硕色于当年三月上奏弹劾:“今凤山县知县彭之昙,到任月余,不能严加防御,竟致生番屡出伤人,及到拨兵剿捕。在该县境内,而该县置若罔闻,全不料理,反乘此时通详告病,借以谢过。似此怠玩推诿,殊为溺职,若仍姑留,海疆官员从此效尤,何以整理地方?”雍正硃批:“所奏是。此等劣员,岂可姑容?”最终朝廷革去彭之昙凤山知县职务。
《乾隆高邮州志》还记载了夏之芳在台另一个事迹:夏之芳“按巡南北路,鸡犬不惊,整肃营伍,革惰弁。通事张汉臣等诱生番(清代把台湾原住民称之为“番”,居住在山中的叫“生番”,意即较野蛮、文明程度低,居住在平原的称“熟番”)杀人,鍜鍊成狱,以希爵赏,察其枉,释诸番。执通事杖杀界上,画地以杜奸欺,番汉帖然”。说的是夏之芳巡视南北,从不扰民。整顿军队,撤换懒惰的武官。通事(负责翻译的人)张汉臣等引诱住在山区的原住民杀人,形成定案,以希望得到爵禄和赏赐。夏之芳查出生番是冤枉的,将他们释放。同时将通事杖杀在生番所居之地,并划出界限以杜绝虚伪欺诈,最终使原住民与汉族都顺从服气。
兼理学政 造士育才
台湾回归之初,“土旷人稀,皆弃为黄茅白苇之内,其民多逋逃俘掠之余,原非孝子顺孙。”官员们感叹:“台湾之难,不难于治土番而难于治奸民,更难于安良民以化奸民”,呼吁“建学校、行考校,诚审乎教养之根本,为海天第一要务。”他们认为,“台湾既入版图,若不讲诗书,明礼义,何以正人心而善风俗?”因此“学宫与学官不可不设也,进学之额不可不定也,廪膳序贡之例不可不行也。”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朝廷核准台湾“府学量设廪增各二十名,县学各十名,俟人才渐盛,仍照直隶各省补足定额。”到了雍正五年,朝廷考虑到“道员管理地方之事又兼学政(相当于现在省文化教育厅长),未免稍繁,每年既派御史二员前往台湾巡查,应将学政交与汉御史管理,甚为妥协。”由此,台湾学政事务便转交巡台汉御史办理,夏之芳成为首任兼理学政的巡台御史。
夏之芳兼理台湾学政,“以澄叙(清理整饬)官方、振兴文教为己任。主岁、科两试,敬慎明敏,栽培人才,悉本真诚。”有两件事蜚声闽海。
一是向朝廷奏请恢复台湾士子在闽省乡试中的保障名额。台湾僻居东南一隅,文教水平较为落后,士子无老儒宿学之教,乡试中取者寥寥无几。台湾地方官员提请,在福建乡试中为台湾士子“另编字号”。朝廷以台湾“新经归附,文教初开”为由,批准台地考生另编字号,取中一名。但到康熙三十六年(1697)闽浙总督以台湾“至今已历四科,人文日盛,学诣渐臻”为由,提请“乡试撤去另号”,从而造成康熙三十八年(1728)已卯科、四十一年壬午科、四十七年戊子科乡试,台湾士子皆因此无人中举。雍正六年(1728),身为兼理台湾学政的夏之芳认为“台湾读书之士,平日既囿于见闻,又未身历科名进取之荣,遂尔器量愈隘不思上进”,于是奏请“嗣后乡试之年,可否于内地八府之外,另立台字号,酌量于正额数内,分中一、二名。”夏之芳的奏请最终得到朝廷的准许。
二是辑台地科举优良文章汇编《海天玉尺》以为士子科考撰文之楷模。夏子芳教育台湾士子:“报国恩,唯文章。士生此昌明之地,诚读书续学,修身立品,使文章积为有用,而又以其诗书弦诵驯其子弟、化导乡人,俾淳庞和气,遍于蛮天菁领间。”在乡试结束后,夏之芳选择其优秀文章汇编成册,名为《海天玉尺编(初集)》,并亲自为该书作序。夏之芳感到,“台士之文多旷放,各写胸臆,不能悉就准绳”。需要“拔前茅者录付剞劂(jī jué雕版),亦为海隅人士作其气而导之先路也”。于是他紧接着又挑选“岁、科试得八十首付之梓”,名为《海天玉尺二集》,并又亲自为该书作序。《海天玉尺》好比今天语文高考范文集,用于规范、启发考生写作,该书为台湾士子应考写作提供了优秀的范本,在他们参加科举考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视察台情 以诗记述
夏之芳担任巡台御史兼理学政两年,留下了一部重要文献《台阳纪游百韵》及《台湾纪巡诗》39首。
巡台御史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查察地方情形,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巡台视察,调查研究。夏之芳每次巡视都非常认真,细致入微,留心留意。据御史随员王联曾(字缑笙,号櫰庭,无锡人)在《台阳纪游百韵跋》中介绍:台湾土地广袤,地域分为南北,每到秋冬之际,御史照例出巡。王联曾也随之出行。夏之芳每经一县一村,都留意山川形势,地势险隘,尤其是番民杂处,风俗特别的地方,必然广征博采。采访之余,夏之芳即兴吟诗,并让王曾联相和,等到返回,已经得诗百首。这些诗都是在山村雾岚、车轮颠簸中所作。
夏之芳“以芳词臣,优文学”,虽然他自己认为《台阳纪巡百韵》是仓促吟就,并未措意,但在读者看来,则是风格清新,笔调细致,首首是好诗。
《台阳纪游百韵》主要记述台湾的山川胜迹、风物民俗以及民情农况等等。从这些诗词中我们知道,“脁袤延千里,绝岛风清,看烟火万家,遥天日丽”,台湾是一个美丽的岛屿,有玉山、诸罗山、木冈山,有罗汉门、虎尾溪、月眉池,有海会寺、仁武镇等等,名山要塞、人文景观、壮丽交融、气象万千。
从这些诗词中我们知道,台湾居民喜食槟榔,并且以之待客;北番多于树上结网而眠;“番男至十四五岁,即以竹箍其腰,束令极细,以便捷走,方能得妇”,到结婚时,才除去;“生女听自择配,择定,然后告之父母,使男入赘女家,息产悉归焉,故番人数传即不识其世系”。
从这些诗词中我们还知道,“番不知年月,遇收成后即酿酒会饮,鸣金歌舞,欢幸数日,以为过年”;番民以弓矢取鱼,每发必中;每年秋季交饷的时候,熟番原住民因语言不通,要受汉人“社商”及“通事”的双重剥削。
《台阳纪游百韵》的内容非常丰富,不但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还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是研究台湾历史文化重要的参考资料。
夏之芳离任巡台御史后,先后差通州坐粮厅、巡察山西潞河、掌河南道御史。乾隆十一年(1745)乞假归邮终养,十二年(1746)十月八日卒于高邮,享年58岁。嘉庆十二年(1807),夏之芳与他弟弟夏之蓉一起被举为乡贤,入祠祭祀。《乾隆高邮州志》有他的传记。《台湾通史》《台湾府志》都有夏之芳的政绩记载。因为夏之芳,高邮与台湾地区有着历史文化渊源。今天我们研究夏之芳,不仅是为了纪念高邮乡贤,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且也是为了联络同胞情感,为与台湾地区开展文化交流增添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