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由心生”,这个词用在赵月霞身上,似乎再合适不过了。她身材娇小,梳着一根纯纯的马尾辫,见人总是一脸温柔的笑意,看上去就像一位邻家小姐姐。“她心善。”熟悉她的人都这么说。
赵月霞现任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从检22年来,先后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手”“扬州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扬州市三八红旗手”“高邮市妇儿维权优秀志愿者”等诸多荣誉,其家庭被市妇联评为“十佳和谐家庭”。
倾心调解促和谐
某天傍晚,一位老太摇着轮椅来到检察院为民服务大厅,向当班接访的赵月霞反映,邻居王某在翻建房屋时,将门垛过龙板建在了她家飞檐内。孤身一人的老太与他理论不过, 只得起诉至法院,王某被判令排除妨碍。但四年多过去了,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老太多方求诉至今无果。
看着老人求助的目光,赵月霞的心一阵刺痛:为弱者主持公道,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她一边宽慰老人,一边叫来出租车,叮嘱司机将老人安全送回家。
第二天,赵月霞就顶着烈日来到老太家中,经实地察看和走访邻居,得知老太反映属实。于是,她开始奔波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希望达成调解,可王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避而不见。赵月霞没有灰心,直到中秋节那天傍晚,她又登门拜访,王某终于被感动,让她进了屋。赵月霞抓住转机,用“六尺巷”故事说动了王某。“你这么苦口婆心,我再不通情达理就太过分了。”
王某履行义务后,她又与社区协调沟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老太修缮房屋,并组织志愿者照顾老人生活。“你就像我的亲女儿!”老人拉着赵月霞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后来,此案入选“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刑事救助解忧急
“在一个岗位就要播洒一缕阳光。”本着这样的理念,在控申工作时,为了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帮助,赵月霞主动提议并争取领导支持,申请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最终,经市政府批准,高邮市检察院成为扬州市检察机关首家将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
赵某上班途中,被季某驾驶变型拖拉机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检察院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但至该案提起公诉前,由于季某暂无赔偿能力,仍未与赵某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原本就患有严重疾病的赵某妻子因悲伤过度卧床不起,正读大学的儿子小赵也被迫休学。赵月霞得知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5天内将救助款2000元送到了小赵手中。
“检察官雪中送炭,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工作。”捧着救助金,小赵动情地说。
辛苦一人暖大家
在单位,赵月霞是业务骨干;在家里,她又是妻子、母亲和女儿。她从来没有向别人诉说,这艰巨的责任之下,自己付出了怎样的辛劳。2008年,父亲脑溢血住院,母亲中风,孩子刚刚三岁,她以417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故事,至今在单位传为美谈。
赵月霞孝敬公婆,长期细心照料体弱多病的老人。她注重教育,儿子多次荣获校园“四好学生”、“优秀少年”称号。她与家人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帮扶贫困学生,逢年过节接到家中居住,帮助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直至考上大学。
“能为大家做点事,我很荣幸。”面对新的责任,她的笑容依然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