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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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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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保政策“你问我答”(上)

  问: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适用哪些参保人群?

  答: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医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以户口迁入异地为准)。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未迁户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或学习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单位派驻证明)。

  4.异地转诊人员: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签章的《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外还需提供下列至少一种材料:

  (1)备案地本人户口或身份证;

  (2)备案地本人房产证明;

  (3)备案地本人临时居住证;

  (4)投奔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房产证明,并承诺亲属关系;

  (5)由单位派驻外地长期工作或学习的,需提供单位外派证明,其中异地派驻人员较多的,可由单位统一以书面承诺的形式进行批量办理;

  (7)其他异地居住证明,如异地房屋长期租赁合同、异地营业执照等。

  2.转外就诊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及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填写并盖章的转外就医申请表,在异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问:如何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

  答:1.医保中心窗口备案

  参保人携带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在市医保中心窗口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人员审核参保人提供的备案材料,并根据参保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2.不见面备案

  (1)参保人员可通过http://hrss.yangzhou.gov.cn/sbzx /或江苏医保云进行备案,注册登录成功后,将备案材料、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上传至网页平台,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备案。

  (2)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将备案材料、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材料上传至市医保中心邮箱(gyybzx@163.com),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备案。

  (3)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微信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小程序为自己和他人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问: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如何计算?

  答:1.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疗保险目录执行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2.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疗保险目录执行就医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咨询电话:0514-84601050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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