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单红晔 记者 杨晓莉)日前,市医保局依据有奖举报规定,对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为200元。这是《高邮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市发出的首例此类举报奖励金。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制度的“生命线”,医保基金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鼓励举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高邮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举报人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线索查办流程,适时公布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做到严查重处与震慑教育相结合,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人人参与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