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王 杨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 旭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马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孙德明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 培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端武斌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马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范启晓的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