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舒雅 记者 翁正倩)21日上午,记者从市高邮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组织的《高邮湖大闸蟹》团体标准审定会获悉,《高邮湖大闸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已进入尾声,计划2021年完成发布实施,这也将是我市协会自主制定发布的第一个农产品方面的团体标准。
据了解,2015年,高邮湖大闸蟹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于2016年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但是多年来我市各企业均执行各自的企业标准,产品品质参差不齐。为适应最新的形势,统一规范高邮湖大闸蟹的标准指标,进一步突出高邮湖大闸蟹产品的特色,提高高邮湖大闸蟹产品品质,更好地促进高邮湖大闸蟹产业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市市监局多次向协会宣传指导,最终决定起草团体标准。自2019年该团体标准经过企业、检测机构、养殖户、专家等多方沟通讨论决定立项以来,协会成立标准起草组,不断了解行业发展动态、调研相关组织机构。期间,市市监局一直积极指导监督,多次为高邮湖大闸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给出公正无误的数据。最终在原来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时起草的《高邮湖大闸蟹》企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就标准草案广泛征求意见,逐步完善优化形成最终的送审稿。
此次审定会邀请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孙龙生教授、张晓君教授,还有相关单位的水产专家们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与会专家认为该标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技术内容符合合理性和完整性要求,检验方法较科学,检验规则具有可操作性,一致同意该标准进入报批环节,待一些关键指标修改完善后将进行审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