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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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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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

  本报讯(记者 朱亚萍)13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高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向东出席会议。

  在对《关于高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后,财经委员会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市政府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呈现出稳步复苏、形势趋好的发展态势。

  财经委员会审查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工作举措扎实有力、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在对《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后,财经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社会疫后重振、减税降费等多重压力和不利因素,迎难而上,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科学调度财政资金,多措并举强“六稳”、促“六保”,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各项任务。

  财经委员会指出,2021年预算草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和扬州市委全会决策部署,落实了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聚焦“四个高邮”建设,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发展环境与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收入安排积极稳妥,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相适应;支出安排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高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保有压、重点突出;实现预算目标、加强预算管理的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克难求进。

  会上,大家对两个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对我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予以肯定;同时,对2021年计划草案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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