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我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老旧小区的整治与改造一直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之一,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短板。为此建议:
1、转变思想观念,理顺工作体制。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计划、整合资源、考核标准、督查落实;从“重建轻管”转向“建管并重、长效常态”;发挥各自职能力量,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专业化建议和服务等。
2、分类分步实施,明确改造目标。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从“政府排单”转向“群众点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一区一策”原则,拟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序时;坚持以考核评价为取向目标,参照《江苏省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评价办法(试行)》,对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评价。
3、创新投资模式,提高改造效率。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住房面积筹集改造资金等方式进行筹资;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补助,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对已移交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的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小区改造的市场化、法治化。
4、转变管理模式,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形成无物业老旧小区的治理模式,积极探索“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物业服务公司动态管理信息库,实行联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小区管理方面协调各部门联合执法的作用,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