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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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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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活动

  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新《条例》,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和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2020年七月作为新《条例》的集中学习宣传月。

  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新《条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同市公安局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刊登、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在全市15个工作站和86个工作室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单位、进场所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普遍知晓并支持新《条例》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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