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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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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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先行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文件要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须先行到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请市民朋友首次参加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前携带一张二寸照片、身份证原件(非高邮户籍的须提供《居住证》或《江苏省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回执)》到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号窗口办理《就业创业证》。

  友情提醒: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不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将会影响参保手续的办理。

  办证地址:文游中路88号

  联系电话:84613609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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