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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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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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遭遇“斗香污染”

  本报讯(通讯员 吴铭)刚刚过去的国庆、中秋双节,在欢度佳节的同时,很多市民也遭遇了又一次的“斗香污染”。有多位市民吐嘈反映,中秋之夜,所在小区烟雾缭绕,楼层低的居民家中整夜弥漫,引起咳嗽、睁不开眼乃至失眠等,家中有病人、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更是苦不堪言。

  瑞和阳光城的张先生反映,家中母亲和妻子身体都不太好,楼下邻居却将一台超大的斗香置于他家窗户下彻夜燃烧,他碍于情面不好干预,只能眼睁睁看着家人受苦。与此同时,很多乡镇的居民集中区也存在类似情况。

  据了解,近些年来,每逢过年过节,焚烧斗香之风在城乡盛行,严重污染了空气。尽管我市近年来相关部门连续发起不烧斗香的倡议,但焚烧斗香的现象还是相当普遍。家住东方御景小区的李先生认为,斗香的危害比燃放烟花爆竹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文化内涵却基本等于零。十年前,高邮并无烧斗香的习俗,那时候空气更好,过节也是欢喜的;如今,逢年过节,从家里到室外,空气中弥漫的全是斗香的烟雾,好心情都被斗香毁了。

  据资料显示,斗香含有甲苯、丁二烯等致癌物质,燃烧会产生乙苯、乙烯等十多种有毒化学物质,并且这些物质在燃烧时毒性是常态挥发的5至7倍,只用100克焚香,每次只烧2分钟,即可测出高浓度致癌化学物。吸入此类有害物质,会引发咳嗽、哮喘、过敏性鼻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给皮肤、眼睛、中枢神经系统带来危害,并诱发癌变,对于老人、体弱者、小孩的危害更大。

  不仅如此,烧斗香还容易致火灾。中秋节当晚,沁园小区18幢有一台斗香深夜时分引发明火,幸亏被及时发现,小区物业赶来及时浇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烧斗香而引发的汽车被烧毁等各种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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