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4日晚8时许,市公安局菱塘派出所接110指令称:禁渔期间有人在菱塘回族乡清真村薛尖组高邮湖内电捕鱼。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对现场进行搜索后未发现电捕鱼人员。后经与报警人联系,得知电捕鱼嫌疑人在发现有警车经过后已关闭所戴的头灯,藏进了连片的芦苇荡中。民警通过巡查,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现场附近,得知就是嫌疑人的车辆,后通过查询资料、电话联系、喇叭器喊话等手段抓获胡某(男,47岁)、赵某(男,48岁)、邵某(男,42岁)等三名嫌疑人(3人均为菱塘本地人),当场查获电捕鱼工具两套,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交代了在高邮湖禁渔期间采用逆变器、电瓶等禁捕工具在高邮湖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