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年禁渔”市场准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的市场主体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系统查询,共发现名称中含有“水产”字样的市场主体1112户,虽然经营范围中无“江鲜”字样,但该局将上述经营户设置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该局11个分局全员行动,走入容易出现“江鲜”交易的场所,认真做好“保护长江生态 不食江鲜湖鲜”等宣传画的张贴工作,并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加强自律。
为确保 “江鲜”上岸无销售网络,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240多人次,全面排查我市31家涉及水产制品生产企业、9家涉及水产制品食品小作坊,检查水产经营主体125家次,未发现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不明水产品的现象。此外,该局组织9家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作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代表现场签订“长江禁渔”承诺书;约谈在邮的相关外卖平台负责人,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完善治理规则,强化商品准入管理,将“江鲜” “江鱼”“江刀”“江虾”等野生水产品及其制品纳入禁售商品名录,设置相关屏蔽措施,对禁售商品及时采取下架、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渔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