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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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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
执行时间至9月30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杨振平 记者 孔令玲)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粮储局)获悉,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已正式启动。根据相关预案,此次小麦托市收购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格为每斤1.12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斤0.02元,执行时间至9月30日。

  市发改委(粮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夏粮喜获丰收,目前夏粮收购工作正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已累计收购小麦7.3万吨,市场价格在每斤1.08元至1.1元之间。另外,受天气影响,今年托市收购时间有所推迟。目前,五里坝国家粮食储备库已腾仓近3万吨,为即将开展的夏粮托市收购工作提供充足仓容保障。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对农户来说,小麦质量达标后,以最低收购价进行销售,能保障种粮农民丰产又丰收。记者从市发改委(粮储局)了解到,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标准品价格分别为三等1.12元/斤,二等1.14元/斤,一等1.16元/斤。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需要满足相应的质量等级规定,应当为2020年生产并且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三等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且符合食品安全指标要求。四等及以下质量标准的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据了解,目前,我市第一批已获批委托收储库点共有4家,分别是五里坝国家粮食储备库、甘垛粮油经营公司、临泽粮油经营公司以及川青库点。市发改委(粮储局)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粮食企业和售粮农民做好必要防护,维护好收购现场秩序。同时,及时会商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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