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经成为我市市民交通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许多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使得电动自行车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群体。据统计,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颅脑损伤是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重伤和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根据扬州统一部署,高邮公安交警在全市开展“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们发出倡议:
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切实做到“十要十不要”。
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我们应该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加入到“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活动中来,做“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的宣传者、践行者、倡导者。
一做“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的宣传者。骑行安全无处不在,佩戴头盔举手之劳,遵规出行人人能做。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的安全意义,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的行动中来。
二做“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的践行者。秉承“骑行戴头盔、出行守规则”理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尊规守法安全出行。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三做“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的倡导者。大家积极参与到“戴头盔、守规则、防事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来,树立佩戴头盔安全理念,倡导遵规守法安全出行方式,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共同维护高邮城市的良好形象。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