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家春说,现在正值农田施肥、治虫、治草的季节,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外地在邮从事种养业的农户无法及时回邮开展春管春耕的实际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农田托管帮办服务,组织各乡镇(园区)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经济组织的机器装备优势和保姆服务功能,采取逐户对接、主动服务、一户一策、网签协议的方式,为外地种粮大户开展农田代管、代办、代购等“三代”服务,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外地农户,市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资金补贴,确保不误农时,减轻农户负担。
仇家春告诉记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农产品销售及农资产品的有效供应,对外地来邮的农业生产、生活物资实行报备制度,以保障物资运输通畅、农资到田到户。在已发放近80份扬州市防控指挥部防疫物资通行证的同时,对仅在高邮本市内运输的,市农业农村局与交通局、公安局联合印制“高邮市农业生产物资及农产品保供”车辆通行证,累计发放高邮市内通行证件200余份。
仇家春表示,为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市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了13个督导组,开展“一对一”督查指导,制定了《农业企业复工前期准备及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广大复工农业企业实行每天早晚两次测温和分餐制度。同时,印发《致全市农业生产者的一封信》2万多份。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每天对全市20个大中型蔬菜生产基地、2家屠宰企业、18家罗氏沼虾虾苗生产企业人员防护和生产供应以及各类农业企业复工、外地在邮种养农户生产、动物疫病防控补免、各乡镇(园区)及企业开展蔬菜残留检测和畜禽产地检疫等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并与前一天情况进行对照分析,确保农产品供给稳定和食品质量安全。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保供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惠农10条”等扶持政策,对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复工复产、稳定发展和渡过难关给予政策支持。
记者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