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省专项债券额度,去年10月,我市财政局联合发改委,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前进行评估遴选、组织申报,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
据悉,本批省政府代为我市发行的专项债券均为7年期,债券利率为 3.31%。该债券的成功发行,将为我市城乡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支撑,有利于重大建设项目早投资、早开工建设,更好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我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