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一系列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出明确要求。
新时代,新要求。统计工作要紧跟新时代、服务新时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扬州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谱写统计工作新篇章。
坚守统计初心,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人永恒的初心。统计人要牢记党的嘱托和根本宗旨,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最大政治责任,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统计调查工作最大的政治担当。统计人要守初心、知敬畏、明底线,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统计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践行统计使命,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操作流程开展统计调查,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统计、依法管理统计。要建立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增强统计执法力量,认真落实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各项制度,提高统计执法能力,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统计违法处罚力度,始终保持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
强化责任担当,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广大统计工作者的重要遵循,也是统计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全市统计系统要把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积极配合统计、重视支持统计,让统计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真正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时代,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 “晴雨表”、“测量仪”、“风向标”和“参谋部”的作用。“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全市统计系统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奋力谱写统计工作新篇章,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