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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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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塘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
  本报讯(通讯员  詹礼邦  记者  孔令玲) 国庆节前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喜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菱塘回族乡继2005年、2009年、2014年后,第四次被国务院授予此项荣誉称号。

  据了解,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665个模范集体、812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江苏省共有11家先进单位、1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菱塘回族乡是江苏省唯一的少数民族乡,现辖6个村和2个社区,53.9平方公里,2.3万人,共有汉族、回族、壮族、苗族等10个民族。建立回族乡30多年来,菱塘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长足进步、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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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一版要闻01菱塘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 2019-10-09 2 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