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按照《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的规定,对普查小区内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资产总计、营业收入、支出、期末从业人数等主要经济指标。
检查结果显示:普查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均为零。此次数据质量督查是对我市四经普登记工作的一次检查,更是对我市数据质量的一次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