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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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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第四次蝉联扬州市“文明单位”
  近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命名2017—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的决定》,高邮市统计局名列其中,这也是继2011年我局获此殊荣后,第四次蝉联扬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单位成果,勇争一流、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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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12市统计局第四次蝉联扬州市“文明单位” 2019-08-16 2 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