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4日以来,市场监管局对小食杂店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监管部门会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监管部门当场便可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监管部门会对食品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等情况。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依法依规处置,并按照“处罚到人”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此前,小食杂店经营许可证需要在监管部门登门检查合格后才能申领,如今,监督工作前置改为后置,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受到了众多小食杂店业主点赞。
又讯 市监局对食品小作坊登记推行了优化准入服务。压缩登记时限,优化登记流程,提高食品小作坊登记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工作效能,从原来的二十个工作日缩短到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