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雷霆亮剑
2018年12月,徐某等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庭审现场,法槌声下,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高邮法院一审认定,徐某、黎某等4人招揽未成年人入伙,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2个月的时间内,多次实施强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属恶势力犯罪集团。2018年,高邮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类案件62件148人,其中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21人。
扫黑除恶如火如荼,黑恶势力如坐针毡。针对民间借贷、套路贷、软暴力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内的突出问题,颁布实行“要素式”发问庭审规程,对已结和在审重点案件,进行逐案排查、逐人问询,确保疑点一个都不能放过,线索一个都不会遗漏。
今年以来,高邮法院突出“狠、准、稳”三字要诀,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迅速推进专题学习、主题宣传、线索排查等扎实工作举措,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举全院之力,深挖彻查涉黑势力、涉保护伞线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障人权 宽严相济
朱某是一起抢劫案件的被告人,审理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认为其口供系在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下做出的。2019年4月26日,高邮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并认定公诉机关所举三份证据,不能排除被告人被刑讯逼供的可能性,应当予以排除。这是我市首次在刑事诉讼中排除非法证据。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以审判为中心是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显著特征,是防范冤假错案、保障司法人权的重要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高邮法院认真落实改革要求,高度重视司法人权保障,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让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服务大局 回应关切
2018年12月,张某等14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公开宣判。这既是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同时也是侵害企业经营秩序和财产权益的典型案件。张某等人以打工为名,流转于安徽、浙江、广东、江苏四个省份,通过吵架、围堵等方式刻意制造矛盾,对用工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经审理,10人被判处实刑,所得赃款全部追回,挽回了企业损失。
刑事审判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打击犯罪、惩治邪恶,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提供良好秩序。近年来,高邮法院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建设。针对非法集资高发形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件,提醒投资风险。
近年来,高邮法院先后对多发侵财犯罪、电信诈骗、交通肇事等人民群众关切案件,组织专题调研,立足真实案件数据,深刻研判相关刑事案件的原因、特点、分布及防范处置的策略和建议。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阵地,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全方位、多维度展示法治成果,努力让刑事审判活动走进人心,深入人心,打动人心。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刑事审判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也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为此,高邮法院将扎实工作,努力奋斗。 通讯员 邮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