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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企业年减负六千六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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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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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下调
参保企业年减负六千六百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王磊 记者 杨晓莉)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5月1日开始,我市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将各参保单位、企业养老保险缴纳费率调整到位。据初步统计,保险费率下调后,参保企业每年可减负66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决策部署,今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我市已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调整实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降费涉及全市3700户参保企业和单位。此次从5月开始费率由19%降为16%,预计2019年减负金额达6000万元,全年减负金额达9000万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主要是为参保单位、企业减负,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更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同时,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较好,社会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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