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组织,纠纷内部化解。我市现有5个500人以上企业建立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加大企业调委会建设力度,吸收律师、企业人士充实调解员队伍,推动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将人民调解方式融入到劳资等纠纷处理中,实现普通纠纷不出企业,企业行业矛盾内部化解,优化了营商环境。
专项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组织13个司法所牵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春风行动”,深化企业“大走访”活动。重点排查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职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针对涉企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融资、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主动掌握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不安定因素,并及时化解,维护企业和项目建设方合法权益。据统计,活动共走访企业近百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00多起,征求意见建议160余条。
防控风险,重点预警防范。全面梳理涉及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各类矛盾纠纷157件,分级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可能影响项目攻坚的各类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类型特点,为针对性预防化解提供参考,降低企业金融风险,让企业从中获得“安全感”,吃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