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作为全国5个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地区之一,自今年4月开始第四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和成果。当前距2018年12月31日普查标准时点和2019年1月1日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之日仅有一个月时间,会议强调,要把握核心要求,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坚持分类施策,抓好重点单位;坚持质量标准,强化总体把控;坚持依法普查,严防统计造假。同时,要凝心聚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做好配套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