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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行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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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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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行动”进行时——
我市警方精准打击涉牌违法行为
  机动车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为遏制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根据总队、支队统一部署,我市警方决定自2018年10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秋风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警方共查处涉牌交通违法行为52起,其中遮挡号牌3起、假证1起、套牌2起、毒驾1起、变造号牌2起、未年检车辆等违法行为43起。

  【典型案例】

  ■ 案例一:遮挡号牌弃车逃离  又被查出毒驾

  10月10日上午,市交警大队民警首次在城区财保岗开展“秋风行动”时,发现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摩托车,交警正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查处时,驾驶人却弃车离开,形迹可疑,交警当即上前将驾驶人控制,并带至岗亭。在核对其身份信息时,交警发现驾驶人管某(男,37岁,高邮人)的驾驶证早在2013年11月因逾期未换证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该摩托车也一直未上牌,摩托车上悬挂的号牌是管某挪用他人的摩托车号牌。经交警进一步查询发现,管某有吸毒前科,遂将其带至辖区派出所接受尿液现场检测,结果呈甲基苯丙胺阳性反应,驾驶人管某涉嫌毒驾。这是我市交警今年以来查获的首例毒驾案件。

  ■ 案例二:缉查布控  查获变造号牌车辆

  10月30日下午,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与城区二中队紧密配合,利用当天路面警力较多的有利条件,快速指令,并成功查获一辆重点布控车辆。经过调查,该车涉嫌变造号牌、车辆未检验。警方介绍,当天下午4点58分,大队指挥中心发现一辆此前因涉嫌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被重点布控的苏KJ8XXL小轿车,正在该市金桥路由南向北活动。指挥中心立即细致研判车辆的行进轨迹和活动区域,并快速发布缉查指令。辖区内的城区二中队闻警而动,指派路面执勤民警任顺兵带领2名辅警,在金桥路一南一北果断布控,设卡拦截。最终,成功在金桥路蓝山庄园门口将嫌疑人赵某(男,27岁)查获。经初步调查,赵某车辆原号牌为苏KJXX0L,变造号牌为苏KJXX8E。目前,该车已被高邮交警部门依法扣留,驾驶员赵某将接受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

  ■ 案例三:布控未检车  车主竟然醉驾

  10月27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市交警大队根据交通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发出的预警,发现苏K764XX的小型汽车涉嫌逾期未检。路面执勤民警果断布控,设卡拦截,成功在城区市府岗将车辆查获。在对驾驶员朱某(40岁,高邮人)进行检查时,警方发现其嘴里有酒气。朱某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案例四:无证驾驶  报假名糊弄民警

  11月1日上午9时,市交警大队根据缉查布控系统发出的预警,发现苏KJ0XXH的小型汽车涉嫌逾期未检。路面执勤民警果断布控,设卡拦截,成功在城区建行岗将车辆查获。在对驾驶人进行身份核实时,驾驶人自称叫邓某,通过内部公安系统查询发现邓某的照片与当事人不符,怀疑报的是假名,问他究竟叫什么名字,男子始终不说。民警检查车辆的后备箱和行驶证,发现后备箱里有两副号牌:苏KRQ3XX、苏K5XXP2(据男子自称这两副号牌是其朋友的)。经查,苏KJ0XXH车主叫姚某(54岁、高邮人),在对车主进行身份核实时,警方发现姚某就是当事人,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涉嫌无证驾驶未检车辆。

  【警方说法】

  ★ 涉牌涉证违法的危害性

  交警部门介绍,所谓涉牌涉证违法主要包括: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书,登记证明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悬挂机动车号牌(包括使用非法生产的可变号牌架等装置)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

  由于存在严重的危害性,交警部门对此类违法一直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首先,此类违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当驾驶人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时,大多是为了超速行驶等违法。其次,加大了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难度。由于车辆无牌、套牌、假牌或号牌被遮挡,车辆一旦肇事逃逸,目击证人、电子监控、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号牌,极大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最后,此类违法会扰乱正常的牌证管理,使号牌失去意义,机动车管理陷入混乱。套牌、假牌车辆使用的车牌号,大多与办理正常手续的合法车辆相同,增加了违法信息录入难度的同时,影响了原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办理合法手续的进程。

  警方提醒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要知道,现在路面科技监控这么多,我市警方在加强民警路面执法的基础上,将运用多种科技手段,借助路面科技监控,进一步打击涉牌违法行为,以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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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精准打击涉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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