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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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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死守 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
◆市政府召开全市非洲猪瘟防控督查推进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统战部部长杨文喜赴菱塘督查非洲猪瘟防控及检查点设置情况
◆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仇家春督查扬州盛康畜禽有限公司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
◆市农委副主任徐兴锋检查我市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深入养猪场户排查非洲猪瘟疫情并发放告知书、明白纸
◆我市举办防控非洲猪瘟技术培训班
  □ 高邮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针对目前严峻的非洲猪瘟防控形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防控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从目前排查情况来看,我市尚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强化工作部署推进。自8月3日,我国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及时调整了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成人员,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市动防指印发了《高邮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市农委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召开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分管主任会议,全面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8月31日,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视频会议后,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非洲猪瘟防控督查推进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统战部部长杨文喜作了重要讲话;市农委主任仇家春对当前的防控进行了部署;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市动防指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持续开展疫情排查。全市各乡镇(园区)兽医部门对所有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市动防指要求各地一旦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要立即限制移动,2小时内以疫情快报形式逐级上报,并按规定采样送检。同时,要配合市市场监督部门做好交易市场、肉类冷藏场所排查工作,认真排查生猪及其产品调进、调出情况。截止到目前,全市基本做到场场到、户户到,均未发现临床疑似病例。

  严格调运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会议和省、市文件精神,外省生猪不得调入我市,暂停全省所辖各市(扬州市范围除外)生猪调入我市,暂停从安徽省、河南省和沈阳、温州、佳木斯、锡林郭勒盟等市调入生猪产品;暂停从连云港海州区、宜兴市调入生猪产品。继续暂停全市生猪调出扬州市,暂停生猪产品调出江苏省。对上述规定,市农委及时进行了部署,市、乡两级畜牧兽医部门不断督促养殖场户、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调运规定,落实生物安全防范措施。菱塘天高大桥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送桥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禁止外省生猪进入我市,对来自暂停调运地区的生猪产品一律予以劝退,禁止入苏。

  严禁使用泔水饲喂。根据省市部署,我市组织畜牧兽医人员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泔水”饲喂生猪情况进行了排查。据统计,全市约有124个场户目前使用“泔水”饲喂生猪。按照江苏省农委《关于严禁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通知》(苏农牧[2018]33号)的相关规定,对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行为,一旦发现要责令停止,如有违法行为,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已停止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的养殖场户,要加强后续监管,对其即将上市的生猪,要从停止饲喂泔水之日起限制移动、临床观察20天后且无异常情况,方可开具产地检疫证明。对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生猪的,要会同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部门予以取缔。对仍然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的生猪以及“垃圾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律不得开具产地检疫证明,屠宰企业也一律不得收购屠宰。

  加强防控工作督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统战部部长杨文喜于9月16日率市农委分管负责人等赴菱塘、送桥两乡镇督查非洲猪瘟防控及外堵疫情检查点设置工作;9月4日起,市农委组成了5个督查组,由主任、副主任带队,对各乡镇(园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求立即整改。

  做好生物安全管理。通过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入户排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生猪养殖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消毒措施,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强化应急准备处置。健全应急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市动防指办公室及时更新、补充了防控应急物资。要求各乡镇(园区)发现可疑疫情的,对发病场(户)猪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物品移动。一旦疫情确认,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规范化处置。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巩固扩大防控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指导,严防疫情传入,坚决把非洲猪瘟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非洲猪瘟简介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该病主要引起猪发病死亡,一旦发病,发病率和病死率可达100%,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非洲猪瘟不感染人,其易感动物为家猪和野猪,各年龄段猪均可感染。软蜱是非洲猪瘟病毒的自然宿主和传播媒介。

  该病潜伏期5—19天,严重病例一般在感染后2—10天死亡,可分为超急性型、急性型、亚急性型和慢性型。超急性型无症状突然死亡,以发病急、高热稽留(体温升高至42℃)、全身广泛性出血为特征。剖检可见脾脏肿大,易碎,暗红色至黑色。胃、肝、肾各部淋巴结肿大,出血。肺脏表面出血或有淤血出现。

  该病目前在全球范围无疫苗预防和药物治疗,只能采取扑杀净化措施。广大养殖场户一旦发现免疫过猪瘟的猪无症状死亡,或出现步态僵直,呼吸困难,腹泻或便秘,粪便带血,关节肿胀,局部皮肤溃疡、坏死等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时,立即限制猪群移动,并尽快拨打当地兽医部门疫情举报电话,由市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按《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采集病料样品送检,待确诊后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非洲猪瘟防控知识

  1、养猪场预防非洲猪瘟要做好以下四点:一是引进生猪要严格检疫,进出车辆要严格清洗消毒;二是不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三是实行封闭式管理,场内加强消毒灭源,防止家猪与野猪、软蜱接触;四是严格人员管理,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生猪屠宰企业防控非洲猪瘟要做到五落实:一是落实生猪入场查验。临床检查发现异常,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免疫标识的生猪不得入场;二是落实清洗消毒;三是落实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四是落实无害化处理;五是落实生产记录和疫情报告。

  3、正确看待非洲猪瘟,理性消费。虽然非洲猪瘟对猪来说是致命的,但却并不会感染其他动物,也不会感染人。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通过高温、高酸或者高碱性来杀灭。比如被感染的猪肉,经过70℃以上的温度30分钟就会被杀灭。考虑到猪肉的烹饪中加热一般都比这个条件要彻底,所以就更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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