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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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通报近期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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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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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通报近期重大交通事故——
6人因闯红灯付出生命代价
  本报讯 (通讯员 潘松 明宝 记者 周雷森 )日前,市交警部门对外通报了近3个月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5月份至7月份,我市共发生6起因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警方通报称,今年5月1日10时许,柏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12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送桥镇天山鑫晶大道丁字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左转弯的陈某发生碰撞,致陈某抢救无效死亡。5月7日6时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市秦邮路与屏淮路交叉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闯红灯的凌某发生碰撞,致凌某死亡。今年6月25日4时许,姚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我市金桥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由南向北闯红灯的袁某发生碰撞,致袁某死亡。7月12日9时许,陈某驾驶半挂牵引车行驶至秦邮路与G233交叉路口处时,与骑自行车闯红灯的孙某发生碰撞,致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7月17日13时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通湖路通湖大桥西侧处时,与驾驶三轮车闯红灯的李某某发生碰撞,致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6日5时许,李某驾驶重型仓柵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G233与通湖路交叉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闯红灯的戴某发生碰撞,致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则。但仍有许多人置交通法规于不顾,硬闯红灯,原因何在?警方分析认为,一些市民法制意识淡薄,认为闯红灯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根本没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有些人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悲剧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有一些市民存在从众心理,看到别人闯红灯,自己也闯红灯。闯红灯极易酿成悲剧 ,同时这种行为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格格不入。

  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大队将通过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以及越过停止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持续重拳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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