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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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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3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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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严禁使用公车出游扫墓
  本报讯(记者 翟甜甜)清明节将至。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肃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坚决遏制“四风”,有效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各乡镇园区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严禁基层单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给回乡祭扫的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或土特产。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值守应急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扫墓、祭祀以及迎来送往等各类活动。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市纪委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除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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