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被告人晓禾在已婚的情况下,在高邮某微信平台发布征婚启事,虚构自己为离异的婚姻状态,欲寻求结婚对象。被害人李冰通过征婚启事与晓禾联系并相互交往。交往中,晓禾为满足个人私欲,仍向李冰隐瞒已婚的事实,并以过生日办酒、为母亲治病、生病需要看病费用等为由,多次骗取李冰现金共28500余元,铂金项链1条、捷马牌电动自行车1辆,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34400余元。归案后,晓禾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退出赃款人民币28500元。公安机关追回铂金项链、电动自行车,并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晓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晓禾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