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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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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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首届高邮艺术节LOGO的启事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文艺事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文化高邮建设,展现东方邮都的独特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10月至12月底举办首届高邮艺术节。现面向全市征集首届高邮艺术节LOGO。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设计和创作能力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一)LOGO应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符合首届高邮艺术节的办节理念,突出地方元素,体现高邮特色,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二)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与识别性,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传播;

  (三)应征作品包括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两部分。投稿时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和A4纸打印的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等)。同时提供电子稿,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以CDR和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及以上,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四)参加征集的LOGO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与征集活动和征集单位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每位设计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

  四、评选方式

  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中选作品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适当修改中选作品。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将对最终被选用的作品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中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六、投稿方式

  (一)参选作品可采取电邮、邮寄、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但参选作品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送达。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因参选者误投、网络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误、损坏、丢失等现象,不承担责任。

  (二)请在函件上注明“首届高邮艺术节LOGO作品征集”字样,并附以相关说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

  (三)邮寄&送交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邮都文化广场文广新局一楼文艺科;邮政编码:225600.

  (四)联系人:梁文萍 ;联系电话:84635275 ;邮箱:498226998@qq.com。

  高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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