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17年高邮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7年初中部招生简章如下:
招生对象
高邮城乡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成绩优秀。欢迎外县市小学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
非应届毕业生及15周岁以上的学生不得报名。
招生计划
950人。
学费标准
6700元/学期。
班级学额
不超过50人/班。
编班方式
走读生、住校生分别均衡编班。
工作程序
1.依据《2017年高邮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的原则与方法进行。即日起,接受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家长咨询。
2.6月29日起,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由家长陪同)携带下列材料来我校报名。
(1)户口簿。
(2)能证明本人在小学阶段素质发展状况的主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我校自主录取。
奖助政策
我校设立奖助基金,对学优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优秀学生给予资助。奖励办法详见《初中部2017级学生奖励办法》。
有关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校服包括夏装、春秋运动装、冬装、正装等,相关费用在入学后按实收取。
2.招生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我校举行新生综合素质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分别为100分、120分、100分。测试结果作为均衡编班和第一次发放奖学金(即新生综合素质测试奖学金)的依据。
联系资讯
时间:
8:00-11:30 14:30-18:30
地点:
招生办公室(府前街老校园甘雨楼一楼)
电话:
84608555
18952588828(郭老师)
18952588833(王老师)
网址:
http://www.zanhua.com
二0一七年六月
初中部2017级学生奖励办法
为鼓励小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就读我校,并引导、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依据学生入学后的表现,分学期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依据
1.在新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在年级前列。若遇总分名次并列,则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确定。
2.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学科总分(第六学期含英语听力口语、体育)在年级前列。若遇总分名次并列,则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物理成绩确定。
二、奖励标准与颁奖时间
三、有关说明
1.新生综合素质测试奖学金的发放,以新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依据,城区、农村小学毕业生各占奖励名额的50%。此后六次奖学金(即期末考试奖学金)的发放不再城乡分设。
在新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在年级前列的学生,若已享受我校有关奖励或政策性优惠,则按最高标准执行,不累加。
2.在第一至第五学期期末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学科总分在年级前列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获得奖学金:
(1)操行等第为“优秀”。
(2)未计入总分的其他学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3)注重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3.本办法中“城区小学”指:实验小学、第一小学、高邮镇城区各小学。
4.本办法解释权在我校校长室。
二0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