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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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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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让“迷途者”重获新生
  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曾因法律意识的淡薄,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幸运的是,他们被准予在监外接受社区矫正。在司法部门的帮助下,这些社区服刑人员在高墙外改造,进行心灵的救赎……

  3月10日上午,高邮镇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内,来自市人民法院的胡玲玲正在给“学生”们上课,讲解刑法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些“学生”是服刑人员,但他们不用在高墙内服刑,而是在社区里完成改造。他们是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是怎样进行的?矫正对象心理状态如何?记者通过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工作者的直接接触,了解到社区矫正的真正内涵。

  高墙外学会感恩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来司法所请假的小陈,她高高的个头,纤瘦的身材,说话柔声细语,着实让人难以将她与“犯人”联系在一起。

  今年23岁的小陈,在很多人的眼里,是个乖乖女,不仅学习优异,而且家庭条件优越,理应前途无量。她人生的转折点出现在2014年12月的一天晚上,在南京某公司实习的小陈成为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在要离开的那一刻,她看见办公室内有一包裹,便鬼使神差地搬回了家。事情很快败露,因为包裹内的物品价值上万元,小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2年缓刑3年。

  判刑后没多久,小陈便来到了高邮司法所,开始了她高墙外的服刑——社区矫正。回想起刚来司法所的情形,她告诉记者,当时工作人员跟她说“犯错不要怕,只要真心悔改,一切都来得及”这句话时,她非常感动,暗下决心好好“服刑”。2年以来,小陈相对是自由的,每天在家吃饭、睡觉,继续在学校读书。同时,她又是不自由的,每周要进行一次电话汇报,每半个月要到司法所汇报一次,每月要写一份思想报告,离开高邮时必须请假……

  “判刑后很害怕,那时候,我还是在校大学生,感觉天都塌了,当时最害怕学校和同学知道这件事。”小陈说,自己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她和正常人一样,上学、毕业、找工作。如今,她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还有1年矫正期满,她将迎来新的人生。

  50多岁的老刘是一名假释人员,第一次到司法所报到时,他感觉一片茫然。20年的牢狱生活,已经让他对家乡感到陌生。此时,他没有朋友,没有工作,甚至连容身之所都没有。

  在社区矫正期间,工作人员帮助老刘寻找家人、联系工作、安排住所,帮助他重新融入社会。在每月的思想汇报里,老刘这样写道:“监狱的生活让我失去自由,社区矫正让我重新走上社会,没有社区、没有矫正工作人员,我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在高墙外我学会了感恩,我没有被社会抛弃,我要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手机定位”构筑“电子墙”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都被“定位”,这只“电子眼睛”随时佩戴在矫正人员身上,且不得关机、停机。“手机定位”构筑了“电子墙”对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管。

  因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小陈的定位手机一直带在身边,24小时开机,如果他离开高邮,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就能发现。因此,他如果有事确需离开高邮,必须先找工作人员开“社区矫正对象准假通知单”,回来后及时销假。“定位手机对我们起到了约束作用,私自外出是不可能的。”小陈说,“过两天我要到南京检查身体,已经提前开好请假单了。” 

  社区矫正系统平台上,大致分为定位管理、实时定位、越界报警、轨迹查询等区域。在工作人员的操作下,记者发现,“手机定位”详细记录着矫正人员24小时的活动方位、行动轨迹。如果他们违反了规定,立即就会被发现,工作人员将会与其联系,要求说明情况。因此,社区矫正人员享有的只是相对的自由。在他们领到的《社区矫正告知书》里有这样一些规定: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见面汇报一次,并递交书面材料,离开住所区域时必须经批准,每月还要参加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

  接收、填写基本材料、第一次谈话、监督教育管理、期满、整理归档、报送,这是高邮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而每一个过程又被分为若干项细小的流程。在高邮司法所办公室内,记者看到,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都有一只厚厚的档案袋,档案袋内装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基础材料包括:每一次谈话记录、每月的思想报告、日常生活和工作情况汇报等。“社区矫正工作繁琐,程序比较复杂。”高邮司法所所长陈士坡介绍说,社区矫正人员被分为严管、普管、宽管;相对于普管、宽管人员来说,严管人员每月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2次,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等。记者了解到,对于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行政机关会依法提请法院撤销缓刑建议书,也就是说,即使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也有可能被重新收监。近年来,我市也出现了社区矫正对象被重新收监的例子,这既展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威严,又给其他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警钟。

  矫正工作需形成社会合力

  如果不深入了解,很难想象在我们周围,就生活着这样一批因罪获刑的人。我市于2005年4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78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29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32人,社区矫正志愿者524人,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政法专编人员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达1:15,符合省厅标准。

  由于管控工作开展到位,我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稳定保持在省控线以下。尽管如此,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社区矫正人员再次犯罪重新收监的案例也偶有发生。陈士坡坦言,虽然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较早,在矫正工作过程中也体现了人文关怀,但仍有一部分人提到矫正人员就敬而远之。社会如果不敞开胸怀来帮助和接纳他们,极有可能导致他们再次走上歧途,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最怕被别人说他是犯过罪的人,最受不了周围有人对他指指点点。矫正人员小刘这样说:“我曾给一些人带来了伤害,走错了路;现在,我真诚悔过,希望周围的人能够理解我,给我机会,有一个能够接纳我回归的环境和氛围。”“刚接受社区矫正那会儿,每当生活、工作不顺心的时候,多多少少就会思想不稳定,只要有人在工作中和我配合得不好,就觉得别人在歧视我,怀疑别人在背后说我是‘劳改犯’。”社区矫正人员小高说道。“必须对他们心理上给予足够的关爱。”陈士坡告诉记者,他手里有几十本厚厚的资料,记录着矫正人员每一次谈心情况、每一次变化等。

  社区矫正人员分布在各个社区,生活中,他们大多数还在隐藏着自己。一些社区矫正人员虽然犯过罪,但很多都是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他们渴望能得到公平对待。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家更多的关心、社会更大的合力,人们应该以平常的眼光看待他们,帮助他们脱离犯罪环境或犯罪心理。

  杨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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