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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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7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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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启事
  为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温暖,深入挖掘检察文化内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一首。

  一、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截止。

  三、创作要求

  1、体现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干警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体现高邮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

  3、提交词曲或仅提供歌词均可,须同时提交创作说明。

  四、投稿要求

  应征作品包括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档。稿件请寄送至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657294949@qq.com,电话:84641743。

  五、评选办法

  本次“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由社会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

  六、奖励办法

  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他两件入围作品各给予奖励2000元。

  七、注意事项

  1、来稿须注明“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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