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2017]13号,对低保外成年无固定收入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用水户参照低保对象用水优惠政策,对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机构按居民生活用水类价格执行,临泽镇残联及村(社区)残协通过对辖区内常住重度残疾人家庭户采取逐村逐人评估、筛选、登记,坚持符合条件的不漏一人和不符合规定的不添一户原则,帮助积贫急难重残户申报办理基本生活用水优惠手续。
为落实“三服务”理念,破除“中梗阻”,切实为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该镇残联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安排专人引导帮办,受到广大残疾人的交口称赞。 赵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