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注销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下列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审查不再具备经营条件,经营许可证现依法予以注销。原持有的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作废,不得再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

  高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视界
   第04版:教育园地
   第05版:专版
   第06版:专版
   第07版:人民医院
   第08版:专版
市财政局关于《高邮市政府金融实业贷》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关于注销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高邮报专版06关于注销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16-12-08 2 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