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刘玲、虞亚春、赵广才、于谦、徐澄涛、叶晓红、高阳、王云鹏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长云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军佳、刘杰、林长峰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端正方、袁宏林、张桂祥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