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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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7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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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停车要上“规矩”了!
  本报讯(记者 殷朝刚)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机动车车主发出“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温馨提醒:机动车在城区停放时请严格遵守“入位、顺向、守时”的原则,将车停放在路边或停车场的停车位内,违反规定者,将会被依法处理。

  何为“入位、顺向、守时”?据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杨万荣介绍,“入位”就是所有机动车车辆在城区道路停放时,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没有停车位的道路两侧均不好停车;“顺向”是要求车辆在停车位停放时,必须顺向停放,不可逆向停放;“守时”是指相关路段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按规停放,比如有的路段晚10点钟以后才可停放,第二天早上6点30分前必须离开(“守时”路段均有限时提示牌提醒)。

  据介绍,为体现执法人性化,市交警大队对首次停车不上“规矩”者只“贴单”警示而不处罚,但其首次违规记录将会备案在册;如第二次再发现该车辆不上“规矩”违停,市交警大队将依法给予直接“贴单”处罚或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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