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张榜公布阶段(10月25至11月20日)
1、层层进行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
2、结合培训,部署选民登记、核对、张榜公布阶段工作。
3、全面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核对工作。
4、审查无选举权、停止选举权人员的有关情况。
5、汇总选民登记核对结果,11月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6、召开各乡镇选委会、园区及市直各系统选举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汇报选民登记核对工作,部署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
7、召开市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向市选举委员会推荐参选人员。
三、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21日12月8日)
1、宣传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和提名要求。
2、指导各乡镇、市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各系统做好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工作。
3、组织选民按照代表条件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4、11月 30日依法汇总和公布提名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
5、组织选民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6、召开市选举委员第三次会议审查并确定市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7、检查交流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情况,部署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及召开新一届市、乡镇第一次人代会有关准备工作。
8、12月 8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四、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阶段(12月9日至14日)
1、每选区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介绍候选人情况;
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充分做好投票选举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投票选举代表阶段(12月15日至19日)
1、认真组织选民投票选举代表;
2、市选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和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及时上报选举结果;
3、召开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具体部署培训代表及召开乡镇新一届人代会一次会议的工作。
六、准备和召开新一届市、乡镇人大一次会议阶段(12月至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