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基本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努力达到“四个基本”目标(即: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据此,我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逐一明确工作举措、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今年1至8月份,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2件,执结1635件,执结率80.57%,实际执行率42.8%,执行到位金额1.4亿元。
在观看专题片、听取详细情况汇报、察看法院相关办案场所后,张秋红对市法院前期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示肯定。她要求,市法院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执行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弘扬法律,依法执行好各类司法案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明的态度、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好制约“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突破。要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赢得社会更多支持与理解,并及时配足案件执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从而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 管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