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目?
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所得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年终加薪等均列入个人所得税税目。但在实际扣缴时,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扣除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同时,除工资等现金外,个人所得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也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扣缴范围,所得实物应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缴多少?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缴纳是根据个人工资薪金多少按照规定税率扣缴,扣缴基数为每人每月3500元,即扣除相关“五险一金”和3500元基数后,收入超出部分再按相关税率扣缴。超出部分多少,扣缴税率也不同。其中超过1500元(含税级距)、1455元(不含税级距),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个人所得超基数越多,税率也就相对越高,在20%至45%不等。如吴某2016年5月份工资为2500元,绩效工资奖金2000元,其中单位为其缴纳各种基本社会保险230元,那么,吴某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款为:个人所得税额=(2500元+2000元-230元(保险)-3500元(扣缴基数)x3%=23.1元。再比如:郭某2016年1月从单位取得当月工资3000元,同时领取2015年全年年终奖20000元。计算郭某应纳税额时,因郭某1月份工资低于35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郭某应纳税额为:[20000元-(3500-3000)]x10%-105元=1845元。
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表》和个人基础信息等有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另外,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责成其将相关税款补扣或补收。
地税部门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终后3个月内应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否则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殷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