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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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14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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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费报销,如何办理?
  报销原则:献血在前,用血在后。

  报销范围:无偿献血者本人,家人(父母、配偶、子女)。

  报销提供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献血证,献血者身份证,用血发票原件,用血清单。

  (2)献血者家人用血: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用血发票原件,用血清单,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如不在同一户口本,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据户籍证明)。

  服务地点:高邮市人民医院急诊中心四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服务电话:0514-84659509、84659510

  建议您报销前先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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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4血费报销,如何办理? 2016-06-14 2 2016年06月14日 星期二